7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,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;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,被罚款37.5万元。
张某玉(时任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)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,被罚款1万元。
滨银罚决字
〔2025〕1号
1.提供个人不良信息,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;
2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
中国人民银行
滨州市分行
滨银罚决字
〔2025〕2号
对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。
中国人民银行
滨州市分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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